关于交通事故中扣车和放车的规定,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实践整理的概述:
一、交通事故中扣车的情形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有权扣留车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如果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交警有权扣留车辆。
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等:对于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嫌疑车辆,交警可以扣留。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警有权扣留车辆。
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扣留车辆的情形,交警也可以扣留车辆。
因收集证据需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二、交通事故后放车的规定
关于交通事故后何时放车,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尽快处理并放车:一般情况下,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会尽快放车。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相关赔偿等事宜处理妥当,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放车。
检验、鉴定期间扣留:如果事故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下的放车时间:如果事故较为复杂,例如涉及到车辆鉴定、人员受伤需进一步治疗等情况,放车时间可能会延长。同时,若肇事方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等法律程序,也会影响车辆的放行时间。
交通事故中扣车和放车的规定旨在确保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在扣车方面,交警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在放车方面,则会尽快处理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