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的判断标准,损伤多大才算事故车?

   日期:2023-04-12 12:55:23     作者:事故车交易网    浏览:8607    评论:0    

第一种事故车

顾名思义,这种车辆是受到撞击使车辆受到损伤,一般来说就是大家讲的四梁六柱受伤,四梁六柱分为A柱,B柱,C柱各两根,前防撞梁,后防撞梁,左纵梁,右纵梁,其实这种说法也不完全对,只要使车辆不可拆卸的地方有过变形修复,都可以定义为事故车。

 

第二种事故车

这种事故车不是由撞击造成的,国家对事故车的定义是,由非自然损耗,造成车辆损伤,导致机械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都定义为事故车,所以说泡水车与火烧车也是事故车的一种。

 

泡水车是指车辆驾驶舱进水或者车身经水浸泡超过二分之一,如果没有达到这两个标准,就只能叫做涉水车,涉水车并不能定义成事故车。

 

火烧车是指车辆被火焚烧过超过0.5个平方米,烟头烫了一个洞这种构不成火烧车。

 

总结一下:

 

车辆只要任意不可拆卸的地方受到损伤,驾驶室进水,焚烧面积超过0.5个平方米,就属于事故车范畴。更换车门,前叶子板,前后机盖并不属于事故车。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后叶子板受到损伤,修复的时候一定要要求能修复尽量修复,不要去跟换后叶子板,因为后叶子板属于不可拆卸的部分,更换必须切割c柱,本来后叶子板钣金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被修成了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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