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坏程度不严重,并且没有涉及到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情况,那么是可以修好重新上路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坏程度严重,并且涉及到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情况,那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否则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