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别的车造成事故怎么办]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利益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为了躲避违章车辆,造成行人受伤的,违章车辆应承担事故责任。
[躲避其他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若经认定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