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车定损单是否需要本人签字,以及定损的原则,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一、事故车定损单是否需要本人签字
定损单是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后出具的,通常不需要双方车主签字。但车主(或被委托人)需要在场确认损失的核定无误后,才进行签字。因为在定损过程中,定损人员会通过现场勘查、拍摄事故照片等方式,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的项目,最终确定损失情况。车主(或被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是对定损结果的认可。
二、事故车定损的原则
事故车定损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以修为主:主要是将汽车修复至事故前的正常状态,能修不换。这意味着在定损时,会优先考虑修复受损的零部件,而不是直接更换。
保障范围原则: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的,不予定损。这要求定损人员必须准确认定保险赔付范围及赔付方式。
分清保险事故:确定一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是同一时间的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予认可。这一点对于避免扩大损失的鉴定非常重要。
公正原则:定损价格坚持以市场为准,不偏不倚。定损人员应准确掌握汽车零配件价格,并参照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修理工时及单价进行审定。
综上所述,事故车定损单不需要车主双方签字,但车主(或被委托人)需要在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定损结果。同时,在定损过程中,应遵循以修为主、保障范围、分清保险事故和公正等原则。